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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政策减免新出炉,你准备好了麽?
作者: admin  时间:2017-03-10 浏览量:

特别提醒,以下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都是在年底汇算清缴的时候才能享受,亲们如果符合条件,履行备案手续后就可以在年度汇算清缴时候享受啦(固定资产或购入软件加速折旧或摊销无需备案),千万不要错过啊!

 
1

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

 
 
 

政策概述

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150%摊销。对从事文化产业支撑技术等领域的文化企业,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允许按照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备案资料

1.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 研发项目立项文件。 

 
 
 

2

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加计扣除

 
 
 

政策概述

企业安置残疾人员的,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残疾人员的范围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有关规定。

备案资料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3

创业投资企业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概述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创业投资企业经备案管理部门核实后出具的年检合格通知书。

 
 
 

4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按投资额的一定比例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政策概述

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24个月)以上,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的法人合伙人可按照其对未上市中小高新技术企业投资额的70%抵扣该法人合伙人从该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分得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备案资料

1.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2.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抵扣情况明细表;

3.有限合伙制创业投资企业法人合伙人应纳税所得额分配情况明细表。    

 
 
 

5

受灾地区的促进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概述

受灾地区的商贸等企业,在新增加的就业岗位中,招用当地因地震灾害失去工作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经县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按实际招用人数和实际工作时间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其中,芦山受灾地区政策执行期限至2015年12月31日;鲁甸受灾地区政策执行期限执行至2016年12月31日。

备案资料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6

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概述

商贸等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终了,如果纳税人实际减免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纳税人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以差额部分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案资料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7

扶持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企业限额减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概述

商贸等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纳税年度终了,如果企业实际减免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小于核定的减免税总额,企业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扣减企业所得税。当年扣减不足的,不再结转以后年度扣减。 

备案资料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8

购置用于环境保护等专用设备的投资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

 
 
 

 

政策概述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上述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备案资料

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表。

编辑设计:南宁国税纳税服务

来源:海沧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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