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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行政处罚听证
作者: admin  时间:2017-05-04 浏览量:
税务机关对公民做出2000元以上(含本数)罚款或许对法人或许别的安排做出1万元以上(含本数)罚款的行政处分之前,应当向当事人送达《税务行政处分事项奉告书》,奉告当事人已经查明的违法现实、证据、行政处分的法律依据和拟将给予的行政处分,并奉告有请求举办听证的权力。交税人在规则期限内提出听证请求的,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听证请求,在规则时刻内安排听证。工商注册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分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务行政处分听证程序实施办法(试行)〉》
《〈税务案子调查取证与处分决定分隔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告诉》(国税发[1996]190号)
《税务行政处分听证请求书》,1份
《税务行政处分事项奉告书》
请求听证的当事人,应当在《税务行政处分事项奉告书》送达后3日内向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听证;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抛弃听证权力。
税务机关应当在收到当事人听证请求后15日内举办听证,并在举办听证的7日前将《税务行政处分听证告诉书》送达当事人,告诉当事人举办听证的时刻、地址、听证主持人的名字及有关事项。
(一)受理环节
1.检查交税人提出税务行政处分听证请求的时刻是不是在规则时限内,如超期提出请求,则不予受理交税人提出税务行政处分听证请求;
2.检查交税人《税务行政处分听证请求书》填写内容是不是契合规则,不合规则的,应当场一次性奉告交税人补正或从头填写。
(二)检查环节
契合条件的,法制部门受理交税人的税务行政处分听证请求,对《税务行政处分听证请求书》中当事人提出听证请求的方式和时限等事项进行检查,检查结束制造《税务行政处分听证告诉书》。
《税务行政处分听证告诉书》经审批后,送达交税人,告诉当事人举办听证的时刻、地址等事项。
(三)听证环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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